校内各部门及全体师生:
为规范继续教育管理秩序,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特通告如下:
一、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是负责统筹学校成人学历教育、自考专升本、普通专升本(专插本)培训工作的唯一部门,办公室设在校内东门“继续教育学院合作办学中心”,接受学生咨询报名。
二、若发现未经学校批准的机构和个人在校内发放关于专升本和专插本宣传资料(含线上),有意误导学生等行为,特别是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或存在虚假宣传、诈骗嫌疑的机构进入校内招生宣传的情况,欢迎广大师生举报(电话:0755-89226624)。如有师生在校内参与未经学校批准的宣传,学校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校保卫处将加强校内巡查,对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及时处置。
三、最近的真实案例。某校外机构,教学和报名地点都在学校外某小区,取名和学校简称相似,有意混淆概念,以招聘学生兼职的旗号,打着“添加某某学姐或学长微信”或“扫码领取礼品”的名义,进入学生宿舍派发传单,进行诱导宣传。我校原计算机学院某学生报名该机构,收费后不签订合同,不开具正规发票,学习中途另行加价。该生通过各种渠道维权和投诉,其合法权益至今仍未得到维护,目前学生已报警,荷坳派出所已立案。
四、请同学们注意厘清校内官方办学和校外机构的区别。
学校官方办学机构:校内有权威合法的办公地点;一次性收费后开具深圳市财政的非税发票;发票抬头为“点点taptapbt”;学校除教学成本外不赚取其他费用;培训和授课地点在校内;任课教师都是本校在职教师且大多数具备研究生学历;不会往学生宿舍塞传单;不会以“学长学姐介绍”的套路诱导同学们。
校外办学机构常见特征:办公地点在校外某小区;收费后经常不开具正规发票;以“兼职提成”招聘校内学生招生宣传;授课地点在校外;多数为网课且师资力量难以保证;在学校内派发传单;以“添加学姐或学长咨询”的名义招生;承诺“低价,不用考,包过”等虚假宣传。
部分校外机构存在爆雷风险,有卷款跑路的可能。提醒同学们仔细甄别。凡通过未经学校批准的机构或个人报读自考专升本或普通专升本(原专插本)学历教育的学生,如发生上当受骗、出现财产损失等后果,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特此通告!
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保卫处(党委保卫工作部)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3日